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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皋兰县自来水公司出厂水水质检测结果的公示(第三季度) | 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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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(国发[2015]17号)《城市供水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158号)、《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第156号令)、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(GB5749-2006)精神。城市供水出厂水质安全状况信息需进行公开,现将自来水公司第三季度水质检测结果予以公示。 2018年第三季度城区出厂水监测点采集水样每月各1份。监测指标为菌落总数、总大肠菌群、大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、色度等38项指标(检出总大肠菌群时,继续检测耐热大肠菌群或大肠埃希氏菌)。水样采集、保存、运输、检测严格按照《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》要求开展工作,检测结果判定依据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规定限值进行评价。皋兰县城区第三季度城市供水出厂水水质检测合格率达100%。 附件:2018年第三季度出厂水水质检测结果 供水部门负责人: 卢景玲 电话:13919215989 供水化验负责人:刘孔亮 电话:13669328095
皋兰县自来水公司 2018年10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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